近日,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印發吉安市科技計劃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吉府辦發〔2020〕23號),對進一步完善我市科技計劃專項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F將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提高我市“1+4”主導產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支撐水平,市政府先后于2014年和2017年研究出臺了引導支持企業加強科技協同創新和重大科技研發的相關政策,分別預算安排了1000萬元的協同創新重大專項經費和800萬元的重大科技研發專項經費,配套印發了《吉安市科技協同創新重大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吉府辦發〔2014〕30號)和《吉安市重大科技研發專項管理辦法(試行)》(吉府辦發〔2017〕22號)。兩個文件實施以來,全市共支持了67個市科技協同創新重大專項、28個科技研發重大專項,市財政共下達經費4512萬元,縣(市、區)配套3852萬元。上述市重大科技專項的實施,對推動全市企業技術創新,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優勢主導產業高質量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今年,根據市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吉府字〔2020〕29號)文件要求,兩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必須修改完善重新發布。同時,根據去年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以市委辦、市政府辦名義印發的《2019年吉安市科技項目(含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編制大綱》(吉辦發〔2019〕119號)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已將協同創新重大專項、重大重大科技研發專項兩個重大科技專項整合為市重大科技專項。為進一步規范市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管理,根據《江西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贛科發﹝2017)128號)等文件精神,我們研究提出了《吉安市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提交會議研究審定。
二、《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分總則、申報立項、組織實施和管理、資金管理、評估評價和驗收及附則等6章共17條。
第一章 總則部分共分4條,主要明確了制定本管理辦法的政策依據、主要目的、經費來源、支持數量、支持方式、項目周期,支持方向和優先支持對象等內容。
第二章 申報立項部分共分3條,主要明確了申報條件、評審方式、申報要求,以及項目確定的程序和方式等內容。
第三章 組織實施和管理部分共3條,主要明確了項目實施相關單位的職責以及合同管理有關要求等內容。
第四章 資金管理部分共3條,主要明確了項目資金的撥付、項目資金預算編制和項目經費使用管理等內容。
第五章 評估評價和驗收部分共3條,主要明確了項目的評估評價和結題驗收,以及責任追究等內容。
第六章 附則部分共1條,主要明確了本辦法與原試行辦法的銜接和辦法解釋權的等內容。